服務對象

  1. 因老邁、身心障礙、癱瘓。
  2. 罹患長期慢性病、中風、失智症 (不含遊走者) 。
  3. 其他慢性病致生活能力缺損需照顧者。
     

服務項目

  1. 專業看護:專業照顧癱瘓或因病長期臥床、身心障礙失能、失智、植物人或其他長期照護需求之身體清潔與維護,獲得妥善生活照顧。
  2. 護理照顧:護理員測量血壓、血糖、體溫、翻身、傷口換藥、管路護理、胰島素施打、送醫緊急狀況之護理等日常生活事項。
  3. 醫事服務:特約醫院診療服務,急、重症者即送醫院予以緊急治療。復健師提供物理、職能、復健治療。營養師規劃老人營養需求。老衛教與醫療保健之指導。
  4. 諮詢服務:專人輔導或相關社會福利補助經費,醫療支援服務、照護問題諮詢。
  5. 休閒活動:提供慶生、文康、書報、雜誌、電視、音樂、節慶、宗教活動,讓老人得到生命的快活。
  6. 社工服務:提供老人諮詢服務、心理輔導及長期照護需求之民眾服務或轉介至相關機構。協助民眾運用相關長期照護資源的能力,並安排懷舊園藝、電影欣賞…等團體活動給予住民聲光刺激及手眼協調訓練。
     

照護方式

  1. 護理人員及照服人員提供 24 小時專業照護。